自打响新冠肺炎防疫阻击战以来,平湖局积极部署、迅速行动,采取四个加强,强化价格领域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疫情防护用品、粮油肉禽蛋菜等食品及其它基本生活日用品价格基本稳定,全力助推疫情防控攻坚战。截至2月24日,价格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2410人次,检查市场主体5530户,告诫商家3220家,价格承诺商家1850户。
一是加强全局联动,构建价格监管新体系。信用科会同其它科室联合开展医疗防护用品、药品价格检查,与基层所(分局)联合处理价格投诉,与执法大队联合处理防护用品价格举报等,通过分工协作、交叉配合,构建了价格日常监管网络体系,加大了日常检查的力度,加快了处理各类投诉举报的速度。
二是加强宣传告诫,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先后发布《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持卫生防护用品价格稳定的政策提醒函》、《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提醒告诫书——不得哄抬物价,超量囤积商品》、《市民如遇哄抬物价等行为,请速拨打12345举报》、《重拳出击!平湖市场监管局坚决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等微信推送,提醒告诫广大经营者在特殊时期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自觉杜绝借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全链条监管,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根据省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价格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口罩等防护用品生产销售全链条价格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强化生产和销售全链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对疫情防治相关的口罩等商品及生活必需品开展“拉网式”价格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严厉查处不留死角,坚决维护好口罩等防护用品和上游原辅材料市场生产销售全链条价格运行秩序。
四是加强政策落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围绕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期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结合总局出台的涉企收费减免优惠相关政策,开展水电气价格、企业房屋租金、物流领域相关收费、融资过程相关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等专项检查,对一切不按规定执行涉企收费和价格优惠政策、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为企业安全平稳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