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监管动态
我局加强对餐饮环节秋冬季冷链物防工作
发布人:phcy2发布时间:2020-12-07 09:09:52

    为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秋冬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餐饮环节冷链食品安全防控工作,我局多措并举,加强对我市重点餐饮单位冷链食品的管控工作,切实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宣传贯彻。1124日下午,我局召开全市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秋冬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会上解读了《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秋冬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剖析上阶段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并围绕“三证一码”,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秋冬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进行了部署,再次强调相关经营者严格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落实好各项制度。同时下发了相关的文件和操作指南。

二、加强答疑解惑。冷链物防工作涉及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问题,又需要操作“浙冷链”系统,餐饮单位在管理中会遇到一些新问题,迫切需要及时解答,我局对我市重点餐饮单位建立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的相关指示文件和工作指南,对在冷链物防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给予答疑解惑,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不留盲区。

三、加强上门指导。由于当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需要,做好餐饮环节进口冷冻食品安全管理尤为重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的通知》文件,我局积极应对,组织人员前往重点餐饮单位指导浙江省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系统操作激活和规范使用。要求有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重点餐饮单位确保一名以上采购验收人员注册激活“浙冷链”并能熟练使用该系统,所有采购的进口冷冻畜禽肉水产品必须索取相对应批次的有效出入镜检验检疫证明和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采购时第一时间有码的扫码入库,没码的要正确无码入库,确保“浙冷链”系统输入的准确性,掌握在扫码和赋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严把进口冷冻食品采购关,做到追踪溯源,实现进口冷冻食品的闭环管理。

四、加强重点环节管控。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我市重点餐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令其严格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等要求,在采购索证索票、冷库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消毒措施落实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强管理。同时要求更新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加新冠病毒防控管理措施,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供应生食类海产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亮码+测温+戴口罩等规定。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采购、销售,守好食品安全防控底线。

出处:餐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