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中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和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切实加强中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中小餐饮业主经营行为,保障群众餐饮食品安全,完善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根据我市文明办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要求,决定在前期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市中小餐饮业食品经营行为再规范、再提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大小兼顾、标本同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监管的原则,采取疏导与整顿、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通过“属地监管、分级负责、集中整治、规范提升”,使全市中小型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管理滑坡现象得到纠正,同时不放松大型餐饮的监管力度,从而达到各类餐饮单位共同提升的目标,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和省食品安全市创建迎检工作。
二、整治重点
本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以校园周边、小区周围,城区主干道、旅游景区、车站、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加大中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整治力度,督促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整治内容
(一)严查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辖区中小型餐饮单位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认真核查辖区中小型餐饮单位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三)严查信息公示状况。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张贴《自制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示牌是否悬挂在店堂进门醒目位置,是否做到无遮挡,推荐公示牌下沿离地高度在1米5左右。
(四)严查中小型餐饮单位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中小型餐饮单位后厨卫生及就餐环境,是否定期清洁,物品摆放是否有序;是否具有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和其他有害昆虫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并能有效起到“三防”作用。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中小型餐饮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及其记录,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保管是否完备;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分类、分区等管理要求;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具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六)严查加工制作过程状况。查看食品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是否做到荤素分开、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重点查看食品添加剂管理是否落实“五专”要求。抽查所供食品是否做到了烧熟煮透。
(七)严查餐饮具洗消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检查中小型餐饮单位是否具备与其经营项目、就餐人数相适应的餐饮具洗消、保洁设施并保持设施正常运转;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是否具有完备的消毒记录。
(八)协助检查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协助相关部门查看餐厨废弃物是否统一收集处理,是否具有规范化处置台账记录。
(九)察看“文明餐桌”宣传情况。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是否有“节俭养德”温馨提示,每个餐桌上是否张贴“文明餐桌”贴纸或设置桌牌。
对未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事餐饮加工的餐饮单位,必须停业整顿;对违反《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餐饮单位要坚决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中小餐饮监管是长期以来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风险点。针对中小餐饮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是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完成两大创建任务的关键。各所(分局)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确定重点整治区域,结合正在开展的文明城市巡查督导活动等工作,抽出人员,集中力量,全面完成中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任务。
(二)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分类治理。中小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坚持疏堵结合的治理方式,文明执法,依法治理。既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指导,积极帮助经营者解决实际困难;又要严格执法,对拒不配合、拒不整改或存在严重违法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要强化协作,对发现的非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问题,及时报送移交。
(三)强化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共治。要结合集中整治,加强中小餐饮从业人员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的普及宣贯,适时开展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促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提升和主体责任意识增强。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重点宣传整治行动的措施和成效,通过新闻报道和社会宣传,树立中小型餐饮单位整治“正反”两方面典型,曝光一批存在卫生条件差等问题的小餐饮店,并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情况,扩大整治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要积极发挥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和第三方监测力量的作用,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路径,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消费,推动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信息报送。此次中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将列入今年的重点工作范畴,市局将加大对各所(分局)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与考核,请各所(分局)认真研判处理和上报在开展集中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所(分局)要指定专人负责集中整治工作信息的汇总报送,自4月起,每月2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情况,9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25日前上报全面工作总结,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报送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